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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:瀚海龍吟劍氣揚(1 / 2)

('洪武二十一年,暮春。

漠北的天,是一面被风沙磨了千百遍的古铜镜,昏黄,苍莽,映不出半分人间的暖意。

捕鱼儿海,蒙人称之为“贝尔湖”,那咸涩的湖风,带着亘古的荒凉,卷起漫天沙砾,狠狠抽打在每一个人的脸上、甲上。风中,既有战马的悲嘶,兵刃的锐鸣,亦有垂死者的哀嚎,以及两种截然不同的语言所发出的、同样疯狂的呐喊。

大明征虏大将军、凉国公蓝玉的帅旗,此刻正被这片昏黄的风沙与如潮水般涌来的北元铁骑,围困在核心。

这已是血战的第三个时辰。

明军十五万大军,千里奔袭,其势如破竹。然而,北元太尉脱古思帖木儿亦非庸手,他以王庭主力为诱饵,设下了一个巨大的陷阱。当明军的锐气在连番攻坚中稍显疲态,他麾下最精锐的怯薛亲军,便如草原上最凶狠的狼群,从侧翼狠狠咬了上来。

战场的均势,在瞬间被打破。

“将军!左翼……左翼快顶不住了!”一名浑身浴血的偏将连滚带爬地冲到蓝玉马前,声音嘶哑,带着绝望。

蓝玉一鞭抽在马鞍上,双目赤红。他久经战阵,心知此刻已是生死存亡的关头。左翼一旦被撕开,中军便会彻底暴露在敌人的铁蹄之下,全军覆没,亦非危言。他放眼望去,只见左翼的明军阵列,如同被巨浪拍打的堤岸,已然处处崩裂,岌岌可危。无数蒙古骑士挥舞着弯刀,怪叫着冲入缺口,肆意砍杀。

“传令!命右军都督王弼,不惜一切代价,向左翼靠拢!告诉他,本帅的脑袋就在这里,他要是敢退一步,回到南京,皇上会亲手拧下他的脑袋!”蓝玉的帅令狠辣而决绝。

然而,远水难救近火。就在他焦灼地调兵遣将之际,一股约莫千人的蒙古精骑,由一名身形魁梧如铁塔、手持一柄巨大狼牙棒的万户长率领,竟已绕开前方的绞肉机,如一柄尖刀,直插他中军而来!

这名万户长,名叫“巴图鲁”,在蒙语中意为“英雄”,乃是脱古思帖木儿的亲族,勇冠三軍。他坐下的战马遍体漆黑,只四蹄雪白,奔跑起来,仿佛踏着死亡的云朵。他手中的狼牙棒,每一次挥舞,都带着撕裂空气的厉啸,但凡被扫中,明军兵士无不连人带甲,化为一滩肉泥。

“护驾!护驾!”亲兵们嘶吼着,组成一道道人墙,却被那柄狼牙棒轻易地砸开,血肉横飞。

蓝玉的瞳孔猛然收缩。他知道,敌人这是要行“擒王”之策!他身为主帅,若有半分闪失,军心必溃。他一把拔出腰间的佩剑,正欲亲自上前搏杀,一只沉稳有力的手,却轻轻按在了他的剑柄上。

“大将军,稍安。”

声音平淡,甚至有些温和,在这震天的喊杀声中,却如一道清泉,清晰地传入蓝玉耳中。蓝玉愕然回头,看到了一张年轻的脸。

那是个年仅二十三、四岁的青年将领,眉目清俊,神色沉静,一身寻常的明光铠甲,与周围所有人的紧张、狂热、恐惧都格格不入。仿佛这片修罗血场,只是他信步闲游的庭院。

此人,正是他麾下的鹰扬卫指挥佥事,齐司裳。

齐司裳并非将门出身,亦无显赫家世,只是在数次对蒙战役中,以其神鬼莫测的武功和超乎常人的战场嗅觉,屡立奇功,才被蓝玉破格提拔。蓝玉欣赏他的才华,却也对他那份仿佛与生俱来的疏离与淡泊,始终有些看不透。

“司裳?你……”蓝玉有些迟疑。

齐司裳没有多言,只是对着蓝玉微微点头,而后调转马头,独自一人,一骑,迎向了那如狼似虎的千人精骑。

他没有催马狂奔,反而缓缓勒住了缰绳。在那万户长巴图鲁凶悍的目光注视下,齐司裳在马上,慢慢闭上了眼睛。

整个喧嚣的战场,仿佛在这一刻,从他的世界里消失了。风声、杀声、嘶鸣声,尽数远去。他的心神,沉入一片无边无际的虚空。这,正是他所修习的道家无上心法——《混元一炁功》的精髓所在。

此功法,不求积蓄一己之私力,而求以自身为媒介,与天地间那股创生万物、无处不在的“混元一炁”,达成共鸣。当与天地同息,则力无穷尽,气无止歇。

只见齐司裳的胸膛,以一种奇异的韵律,微微起伏。他深吸一口气,吸入的仿佛不是风沙,而是整片漠北的苍凉;他缓缓呼出,呼出的,却是足以熔金化铁的沛然真力!

“开!”

他猛然睁开双眼,口中只迸出一个字。

没有惊天动地的巨响,只有一声仿佛来自九天之外的龙吟,又似瀚海深处的鲸鸣,嗡然响起!

以齐司裳的身体为中心,一圈肉眼可见的、淡金色的透明气浪,如同水波涟漪,轰然向四周扩散开去!

那气浪过处,飞沙走石为之一顿,箭矢在半空中凝滞,继而被无形的力量碾为齑粉!冲在最前方的数十名蒙古骑士,只觉一股无可抗拒的磅礴巨力迎面撞来,坐下战马悲鸣着跪倒,马上的骑士则如断了线的风筝般倒飞而出,人在半空,已是口喷鲜血,身上的铁甲竟被这股纯粹的“气”,压得向内凹陷,现出无数蛛网般的裂痕!

那不可一世的万户长巴图鲁,也被这股气浪冲得连退三步,只觉胸口如遭重锤,气血翻涌。他骇然地望着那个独立的青年,眼神中第一次露出了恐惧。这已经超出了凡人武学的范畴,近乎于……妖法!

一击之威,竟至于斯!

这短暂的、令人窒息的寂静,被齐司裳的行动打破了。他双腿一夹马腹,战马长嘶一声,人马合一,如一道离弦之箭,冲入敌阵。他并未拔出腰间佩剑,而是反手从马鞍一侧,抽出了一柄长逾五尺、通体黝黑、造型古朴的双手长刀。

此刀,名曰「断岳」。

刀身无光,刀刃厚重,看似朴拙,却是以天外陨鐵,經千錘百煉而成,重達七十二斤。此刀一出,齐司裳整个人的气势都为之一变。若说方才的他,是一位引动天地之力的道者,那么此刻的他,便是一尊执掌杀伐的战神!

“杀!”

没有多余的招式,没有精妙的变化,只有最纯粹、最高效的战场刀法。「断岳」刀在他手中,仿佛没有重量,每一次挥出,都带着一股能将山岳斩断的霸道气势。

刀光如匹练,横扫而出,三名蒙古兵士的弯刀、连同他们的身体,被一并斩为两截!

刀光如瀑布,当头劈下,一名举着皮盾的勇士,连人带盾,被从中劈开!

他的刀法,是沙场上千百次生死搏杀中凝练出的艺术,充满了血腥的效率之美。他身形在敌阵中穿梭,却总能以最小的幅度,避开最致命的攻击;他的刀锋所向,永远是敌人阵型最薄弱的节点。他一人一刀,竟将这支千人精骑的冲锋势头,硬生生地遏制住了!

远处的蓝玉,看得目瞪口呆,喃喃自语:“这……这才是真正的万人敌!”

万户长巴图鲁见手下被屠戮殆尽,怒吼一声,挥舞着狼牙棒,亲自冲了上来。他将全身力气贯注于棒身,一招“橫掃千軍”,卷起漫天风沙,朝着齐司裳当头砸下。这一击,便是一座小山,也能被夷为平地。

面对这雷霆万钧的一击,齐司裳眼神平静无波。他没有硬接,而是手腕一沉,「断岳」刀的刀背,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,轻轻贴上了那呼啸而来的狼牙棒。

“嗡——”

只听一声奇异的闷响,巴图鲁只觉自己石破天惊的一击,仿佛打入了一团棉花,又像陷入了一片泥沼,那足以开碑裂石的巨力,竟被对方刀身上一股螺旋缠绕的阴柔之力,卸去了十之***!

这正是《混元一炁功》中“以柔克刚”的至高法门。

巴图鲁一击落空,门户大开,心中大骇,已知不妙。然而,齐司裳的刀势却在瞬间由阴转阳!那股螺旋卸力,刹那间化为狂暴的震劲,沿着狼牙棒反噬而上!

巴图鲁惨叫一声,只觉双臂剧震,虎口迸裂,那沉重的狼牙棒再也把持不住,脱手飞出。

而就在此时,齐司裳的身影,已如鬼魅般欺近。他弃了刀,并指如剑,指尖上,一缕淡金色的混元真气凝而不散,宛如实质。

他一指,轻轻点在了巴图鲁的眉心。

没有鲜血,没有伤口。

巴图鲁那庞大的身躯僵在原地,眼神中的凶悍与狂暴迅速褪去,化为一片死灰。他张了张嘴,似乎想说什么,却终究没能发出任何声音。下一刻,他体内所有的经脉、脏腑,已被那道至阳至刚的真气,彻底震碎。他如一尊轰然倒塌的石像,从马背上摔落,激起一片尘土。

主帅阵亡!

剩余的蒙古骑士见状,吓得魂飞魄散,再无半分战意,怪叫着四散奔逃。

齐司裳立于阵中,缓缓收回手指,胸口微微起伏。他看着满地的尸骸,眼中没有半分得胜的喜悦,只有一丝淡淡的悲悯与疲惫。

这一战,他以一人之力,**军万马中斩将夺帅,逆转乾坤,护佑主帅,为明军最终捣毁北元王庭,立下了不世之功。

“大明军中第一高手”之名,自此,传遍天下。

数月之后,金陵,奉天殿。

凯旋的号角声犹在耳边,漠北的风沙却已被秦淮河的溫軟水氣所取代。

金殿之上,香烟缭绕,庄严肃穆。百官位列两旁,鸦雀无声。征虏大将军蓝玉,率一众得胜还朝的功勋将领,身披崭新的朝服,跪于丹陛之下,山呼万岁。

御座之上,端坐着大明王朝的开国之君,洪武大帝朱元璋。

这位传奇帝王,此刻已年近花甲。岁月的风霜,在他那张饱经忧患的脸上,刻下了深刻的沟壑,如同他亲手缔造的这片江山版图。他穿着一身明黄色的衮龙袍,神情威严,不怒自威。然而,在他看似平静的眼神深处,却藏着一丝难以掩饰的疲惫,以及一种……更深的,如同深渊般的猜忌。

封赏大典正在进行。

“……凉国公蓝玉,谋略过人,功在社稷,加封太子太傅,食禄五千石……”

“……景川侯曹震,奋勇杀敌,赏黄金五百两,丝帛千匹……”

内侍官尖细的嗓音,在空旷的大殿中回响。一个个在沙场上叱咤风云的猛将,此刻都如温顺的羔羊,叩首谢恩,不敢有半分逾矩。

终于,念到了齐司裳的名字。

“……鹰扬卫指挥佥事齐司裳,阵前护主,勇冠三军,力挽狂澜,朕心甚慰。特晋为鹰扬卫指挥使,正三品!赐爵‘武威伯’!赏金陵宅邸一座,良田千亩,金银万两!”

这封赏之重,远超众人预料,甚至超过了许多积年宿将。百官之中,响起一片低低的惊叹与议论,无数羡慕、嫉妒、审视的目光,齐刷刷地投向了那个从队列中走出的年轻身影。

齐司裳从容不迫地走到殿中,叩首谢恩。

“臣,齐司裳,谢主隆恩,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。”他的声音,一如既往地平稳。

然而,就在此时,御座上的朱元璋,却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举动。他竟亲自走下了九层丹陛,来到齐司裳面前,亲手将他扶起。

“爱卿平身。”朱元璋的声音带着一丝刻意的温和,“捕鱼儿海一战,若非爱卿,朕今日,险些见不到凉国公了。朕听闻,你在千军万马中,气贯长虹,一击可退百骑。朕戎马一生,也未见过这等神乎其技的武功。你不愧是朕亲封的‘大明军中第一高手’啊!”

这番当众的褒奖,可谓是天大的恩宠。周围的将领们,无不面露惊异之色。

齐司裳垂首道:“皆赖陛下天威,三军用命,臣不敢居功。”

“诶,有功便是有功!”朱元璋拍了拍他的肩膀,那只曾经握过锄头、也握过屠刀的手,显得粗糙而有力,“朕的江山,就需要你这样有本事的年轻人来守护。好好干,朕,不会亏待你的。”

话语亲切,姿态更是礼贤下士到了极点。

然而,就在齐司裳抬头,迎向朱元璋目光的那一刹那,他心中,却陡然升起一股刺骨的寒意。

他看到了。

他清清楚楚地看到了,在那双看似赞赏的、浑浊的帝王瞳仁深处,隐藏着的是什么。那不是欣赏,不是信任。那是一种……鹰隼在审视一柄过于锋利的刀时的眼神。它赞叹这柄刀的锋利,却也无时无刻不在盘算着,该用怎样一个刀鞘,才能将这利刃牢牢锁住;又或者,在什么时候,该将这柄刀,彻底折断,以绝后患。

那看似褒奖的言语,每一个字,都像是一根无形的锁链。

那看似亲切的拍打,每一次,都像是在丈量他这块“頑石”的棱角。

齐司裳的心,在那一刻,沉入了谷底。

他瞬间明白了。自己那惊世骇俗的武功,在战场上,是救驾的奇功;可在承平之世,在这位猜忌心重逾山岳的帝王眼中,便是一种不受控制的、足以“以武犯禁”的巨大威胁。

今日的封赏,是捧杀。

今日的赞誉,是警告。

“飞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”

这句冰冷的谶言,如同惊雷,在他脑海中轰然炸响。他看着御座上那个孤家寡人的身影,忽然觉得,那不是龙椅,而是一座用无数功臣的白骨堆砌而成的、冰冷的坟墓。

典礼结束,齐司裳走出奉天殿,午后的阳光照在身上,他却感觉不到一丝温暖。

他的挚友,刚刚同样受了封赏的石惊天,兴高采烈地走过来,重重地拍着他的肩膀,大笑道:“司裳!好样的!我就知道,你小子绝非池中之物!‘武威伯’!哈哈哈,今晚去我府上,不醉不归!”

齐司裳看着他那张毫无城府、洋溢着喜悦的脸,心中却是一阵悲凉。他只是淡淡一笑,说道:“惊天,恭喜。”

当天下午,一个消息,如同一块巨石,投入了金陵城的官场。

新晋的武威伯、鹰扬卫指挥使齐司裳,竟再度上疏,言称自己德薄能浅,不堪重任,恳请辞去一切官职爵位,归隐田园。

满朝哗然。

蓝玉亲自登门,痛斥他糊涂。石惊天更是气得差点和他动起手来,骂他辜负了圣恩,辜负了兄弟们的期望。

但齐司裳去意已决。

他将皇帝赏赐的宅邸、良田,尽数分给了阵亡将士的遗孤。他将那柄在漠北饮血无数,象征着赫赫战功的「断岳刀」,用黑布层层包裹,亲手封入了一口沉重的梨花木箱之中,沉入了箱底。

他只带走了一柄剑。

那是一柄由故友所赠的软剑,剑身极薄,可藏于腰间。他为这柄剑取了一个名字——「洗心」。

洗去沙场的血腥,洗去朝堂的浮华,也洗去心中的杀伐之念。

在一個清晨,他換上了一身青色的儒衫,背着一个简单的行囊,牵着一匹瘦马,悄然离开了金陵城。

他走得决绝,走得义无反顾。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,那座金碧辉煌的京城,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说,不是荣耀的殿堂,而是一个早已张开了血盆大口的、华丽的牢笼。

激流勇退,方为大智。他選擇了,在自己聲名最鼎盛的時刻,從所有人的視野中,徹底消失。

光阴荏苒,白驹过隙。

一晃,便是六年。

昔日捕鱼儿海的连天烽火,早已化作史书上冰冷的铅字;当年“武威伯”的赫赫威名,也如同金陵城里一场热闹过的灯会,人走茶凉,渐渐被世人淡忘。

洪武二十七年,初夏。

金陵城,这座大明王朝的心脏,正笼罩在一片令人窒息的阴霾之下。

就在数月之前,一场以凉国公蓝玉为核心,牵连一万五千余名公侯将士的谋逆大案,刚刚以雷霆万钧之势,血腥收场。菜市口的地面,据说被鲜血浸泡了整整三天,颜色都深了几分。如今,走在金陵城的任何一条街巷,都仿佛能嗅到空气中那股尚未散尽的、甜腥的血气,以及一种更让人胆寒的东西——恐惧。

昔日六朝古都的豪迈与市井的喧闹,已荡然无存。取而代之的,是死一般的沉寂。街面上,行色匆匆的路人,个个垂眉低首,不敢高声言语,更不敢随意与人对视,生怕一个不经意的眼神,就会招来无妄之灾。

因为,锦衣卫的校尉番役,比往年任何时候都多。

他们三五成群,身着那身令人望而生畏的飞鱼服,腰挎一柄狭长微弯、据说能轻易剔骨断筋的绣春刀,如同一群幽灵,在城中无声地游弋。他们不需要任何理由,便可闯入民宅,缉拿人犯;他们的诏狱,更是天下所有人的噩梦,据说只要活人进去,便没有能完整着出来的。

城南,鸡鸣巷。

这是一条僻静的巷弄,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,两旁是寻常的民居,偶有几棵上了年岁的槐树,将浓密的绿荫投洒下来,给这压抑的初夏,带来一丝难得的清凉。

巷子的尽头,有一家小小的书斋,门楣上挂着一块半旧的楠木匾,上书三个娟秀的楷书——“静心斋”。

书斋的主人,便是早已从世人记忆中淡出的齐司裳。

此刻,他正端坐于一张宽大的书案之后。窗外的阳光透过糊着高丽纸的格子窗,柔和地照在他身上,在他那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上,投下斑驳的光影。

六年光阴,并未在他脸上留下太多痕t迹,只是让他原本清俊的轮廓,更添了几分文人的儒雅与沉静。他身材挺拔,坐姿如松,若有精通相马之人在此,定能看出这副看似文弱的身躯之下,蕴藏着何等匀称而强大的力量。但他将这一切都收敛得极好,那曾经在沙场上石破天惊的《混元一炁功》,如今,只是被他用来调匀呼吸,凝神静气,将全部的心神,都贯注于笔尖之上。

他正在抄录的,是一卷《南华真经》。

“……北冥有鱼,其名为鲲。鲲之大,不知其几千里也。化而为鸟,其名为鹏。鹏之背,不知其几千里也;怒而飞,其翼若垂天之云……”

他的腕力沉稳,笔锋流转之间,一个个蝇头小楷,便如有了生命一般,跃然于洁白的宣纸之上。字迹清隽,风骨内敛,一如其人。

这便是他如今的生活。以抄书为生,静观世事,大隐于市。他早已习惯了邻里街坊们称他为“齐先生”,也习惯了他们眼中那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书生形象。他很满意这种生活,这“静心斋”,便是他为自己亲手打造的一方世外桃源,一个足以隔绝外界所有风雨的、安宁的壳。

“齐先生,在家吗?”

一个清脆的、略带怯意的声音,从门外传来。

齐司裳笔锋一顿,抬起头,温声道:“在,请进。”

门帘被掀开,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年探进头来。少年穿着一身短打劲装,皮肤黝黑,眼神却很明亮,只是看着齐司裳时,带着几分难以掩饰的敬畏与紧张。

“齐先生,”少年躬身行礼,“家师在得月楼备下了薄酒,想请先生过去一叙。”

齐司裳放下手中的毛笔,眉头不易察觉地微微一蹙。他认得这少年,是石惊天新收的弟子之一,名叫石破。

他心中轻轻一叹。该来的,终究是躲不掉。

“知道了,你先回去吧,告诉你师父,我稍后便到。”齐司裳的语气依旧平淡。

少年如蒙大赦,又行了一礼,转身快步离去。

齐司裳在原地静坐了片刻,目光落在刚刚抄录的那句“其翼若垂天之云”上,眼神变得有些复杂。鹏鸟之翼,可蔽天日,然风之积也不厚,则其负大翼也无力。惊天,你的翅膀是足够大了,可这金陵城的天,还能容得下你展翅高飞吗?

他缓缓起身,将抄好的书卷仔细卷好,而后理了理衣衫,推门而出,走入了那片他刻意躲避了六年的风雨之中。

得月楼,是秦淮河畔最有名的酒楼之一。

此楼高逾五丈,雕梁画栋,气派非凡。临窗而坐,可将秦淮河两岸的旖旎风光尽收眼底。画舫穿行,丝竹悦耳,歌女的吴侬软语,在风中时断时续。

这繁华靡丽的景象,与城中那肃杀压抑的氛围,形成了一种光怪陆离的、极不真实的对比。仿佛只是一个巨大的、用金粉和胭脂堆砌起来的华美泡沫,随时都可能被一根冰冷的绣春刀,轻轻刺破。

齐司裳被伙计引着,上了三楼的一间雅间。

推开门,一股浓烈的酒气混合着一股雄浑的、带有压迫感的气息,便扑面而来。

雅间的正中,大马金刀地坐着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。他年约三旬,面容刚毅,古铜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健康的光泽。他穿着一身方便活动的黑色劲装,腰间束着一根宽皮带,更衬得他肩宽腰窄,双臂肌肉虬结,充满了爆炸性的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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