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他就周日中午过来了。
没想到差点吃都吃不上。
“任何行业都看天赋,努力说实话,在天赋面前不说不值一提,但从起步就差别巨大。”
“阿军排档的小老板据说才学厨没几天,刚学就有这手艺,谁能比得上?”
两人聊天功夫,被服务员喊来看这桌客人自带菜品的饭店老板,正好听到了这番对话。
老板意外的挑了挑眉。
他一走近就闻到了冒着热气的鱼汤的鲜味。
店里的菜品上菜单都是经过他的嘴品尝过的,他们店里压根没鱼汤。
而且这鱼汤的水准,他们店里的厨师也达不到。
老板摆摆手让服务员下去。
自己先去了趟厨房,拿上一碟子还没上菜单的新品,然后走向沈立群他们这桌。
“您好,打扰了,请问是我们店里的菜品不合胃口吗?看你们自带了菜品,需要帮忙换上餐具吗?”
老板脸上挂着温和的笑容,小声的开口询问着。
同时把手上的新菜端上桌。
“这是我们店还没上菜单的新品,送你们一份品尝一下,希望得到两位贵宾的回馈。”
沈立群和方宏义一边喝汤一边吃白切鸡,吃的正欢快,忽然听到有人说话,抬头一看,就看到一个男人端着一盘菜站在那里。
两人吃的太投入,没听清楚这人说了什么,还有点懵,“啊”了一声。
赵银是个很有耐心的人,他一向觉得,做生意连一点点耐心都没有,就算再好的条件,生意也能做无,所以,两人没听清楚,他不厌其烦的又说了一次,顺带把那一盘子新派卤鸡爪放在桌上。
“不用了,谢谢老板,我们点了这么多菜,够吃了,吃不下摆这里也浪费。”
沈立群连忙摆手,他是缺这点吃的人吗?他缺的是美食。
方宏义点头附和,他们来这里,主要是想找个地方好好品尝小老板做的美味,点菜只是顺带的。
“两位客气了,相识就是缘,你们能来我们店里吃饭,也是一种缘分,来,喝一杯。”
赵银顺势坐下,一挥手,服务员又送来一瓶冰啤酒,他给两人都倒了一杯,不管客人喝不喝,心意先到位。
这一坐下,距离两人自带的菜更近了,不但能闻到浓郁的鱼汤香味,还有白切鸡的鸡肉香味。
那鸡肉,外皮金黄油亮,下面露出来的鸡肉,白白嫩嫩的,因为沾了料汁,水润光泽,鸡肉的缝隙里都沾着汁水,有一种拿筷子轻轻一压,就汁水四溢的感觉,看的人就手痒,想吃。
更是充斥着浓郁的姜葱香味,也不知道这蘸料是怎么调配出来的,特别窜口,还没吃呢,光是闻着香味,就刺激的他流口水。
赵银情不自禁的吞了下口水,更加热情的招呼两人。
他很会做生意,口才又好,一杯啤酒下肚,两人卸下了防备,两杯酒下肚,他们已经是朋友了。
男人之间,想要相识,最简单的方式就是在酒桌上,这也是为什么,大家谈生意都要请吃饭,在酒桌上聊。
几杯酒下肚,要是聊的开心,就能称兄道弟,一顿酒喝完,别的不说,起码下次遇到就是能说上两句的熟人。
所以,一瓶啤酒喝完后,沈立群和方宏义稀里糊涂的就跟赵银做了朋友。
“来,再尝尝这个凉拌猪耳朵,这可是我们店里的招牌菜,一直很受食客们欢迎。”
“别,你别光招呼我们吃,来尝尝我们带来的菜。”
沈立群为人有钱大方,酒肉朋友多的很,喝了几杯,豪气也来了,招呼赵银品尝他们带来的菜。
不过,想到这份菜的来之不易,他没有拿碗,而是用餐具里那个平时倒茶的白瓷茶杯,给赵银舀了一杯鱼汤。
第一次认识的朋友,他已经够大方了吧。
哪怕是这样,送到赵银手里的时候,还是心疼的直吸气。
终于达到目的的赵银也不客气,小心翼翼的端着白瓷杯,抿了一口肖想已久的鱼汤。
嘴唇刚沾到,鲜味已经不要命的往嘴里窜,只觉得那鲜味好像有生命力一样,顺着舌尖到处窜,本来还想要浅尝即可的赵银,忍不住仰头喝了一大口。
下一秒,更加浓郁的鲜味涌入口中,舌尖轻轻滑动,只觉得这汤浓郁的,每一滴都充斥着鱼香味,咸香中似乎还真有一点奶味浮现一样,好喝的舌尖都在打颤。
赵银简直不敢相信,一个鱼汤还能好喝到这个程度。
他本来就是开饭店的,为了饭店的生意,到处去吃过各种餐厅,为了就是提高自己的认知,请到手艺好的厨子。
像是鲫鱼豆腐汤这种家常汤,也喝过不少,但哪怕是市里最好的那家五星级酒店的鱼汤,也没这么好喝的感觉。
不单单是鱼汤浓郁,鲜香可口,还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,只觉得一口喝下去,好像有种回到小时候感觉。
那时候家里条件不好,也没啥钱,想吃鱼了,拿着根竹竿去河里钓鱼,简陋的渔具,挂着蚯蚓,顺着河水往下跑。
钓来几条不大不小的鱼儿,如获似宝一样的拿回家,老妈就从后院里摘了嫩葱,把鱼煎熟了煮个鱼汤给他喝。
那时候的鱼汤没这么浓郁这么奶白,却是他觉得这世上最好喝的鱼汤,那样的快乐,长大后再也找不到。
哪怕吃再贵的菜,也吃不到的感觉,今天终于又找到了。
真的好好喝,喝下去之后,一种幸福喜悦的感觉,不由自主的就生出来。
“这汤,好喝呀!”
赶紧又去喝,结果一看,茶杯已经空了,小小一个茶杯,他一大口下去,哪里还剩下什么,下意识的朝两人带来的一次性汤碗看。
汤碗已经见底,只留下一点点,他是蹭饭的,哪里好意思再要,只能仰起头,把杯底的几滴也全都滴到嘴里。
喝下去之后,还抖了几下,是一滴都不想放过。
喝完后,那鲜美的味道还在口腔里散不开,赵银咂咂嘴,问:“这汤也太好喝了,你们在哪里买的?我也是佳城本地人,怎么从来没听说过?”
“你不知道也正常,我们也是最近才知道的,就在景宁路那边的阿军排挡,天天都好多人去排队买吃的,我这份还是托他的福气才吃到的。”
沈立群指了一下方宏义。
赵银就奇怪了,那边距离这里也不远,就三公里的路,他怎么就没听说过,还有个好吃的大排档,想到刚才无意间听到的两人对话。
他又问:“是最近换了新的厨师?”
“算是吧,反正老板做的菜没有这个新厨子做的好吃。”
小老板多厉害,十岁就能做出这么好吃的菜,厉害。
瞧瞧,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区别,他十岁的时候,还在乡下掏鸟窝,挖泥鳅呢。
沈立群啃白切鸡的时候,还有时间跟赵银聊天,方宏义就不说话了,只是埋头吃。
他想着,汤和鸡肉是沈立群一半他一半,但没明确的分,那不吃快点,少吃两口不是不划算,尤其是,还要分一点给刚认识的赵银。
吃着吃着,又觉得自己这样太小家子气,还是放慢了速度,顺带夹了一块白切鸡给赵银让他尝,但一块已经是他的极限,再多,就不行了。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