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李君墨。
周野指节收紧发出一声脆响。他猛吸一口烟,辛辣烟雾呛入肺腑。
不对,现在应该叫他周君墨了。
那个选秀第二,处处“关照”的大哥,竟是周家亲骨肉。
而他周野,不过是孤儿院领来的替代品,一个随时可以处理掉的“备件”。
周野的野,是野种的“野”。
从小到大,父母温和的疏离、审视与比较、缺席的家长会、敷衍的礼物……所有的隔阂,都有了最合理的解释。
他不是亲生的,从不属于那个“家”。
三年的牢狱生活,教会他的远不止是忍耐。
那个弱肉强食的丛林,彻底碾碎重塑了他。
他学会用磨尖的牙刷柄捅穿施暴者的手掌;学会在淋浴间,用肥皂将骚扰他的囚犯按进恶臭的污水中……
无数个漫漫长夜,他就睁着眼,一遍遍数着墙壁的裂缝。
绝望和恨意如同藤蔓,在寂静中疯狂滋长。
出狱那天,阳光刺得他睁不开眼。
二十三岁,没有朋友,没有家人,除了狱警老张塞的三百块钱,和档案上的“强奸犯”罪名,他一无所有。
站在喧嚣十字路口,他茫然四顾,无处可去
酒店、餐馆、快递站……他一家家询问。
面试官们起初会被他出色的皮相所吸引,一旦知道他有案底,脸上的表情瞬间就会从欣赏变成厌恶和恐惧。
“强奸犯就该被化学阉割?”“强奸犯还想找工作?”……
口袋最后一块钱花完,一个馒头分着吃了三天后。
他靠着这张老天“赏饭”的脸,踏入了名为“迷迭香”的夜店。
周野将烧到尽头的烟蒂碾灭在窗台边缘,暗红的火星熄灭,只留一片焦黑。
他磕出最后一支烟,叼在唇间,“咔嚓”,火机幽蓝火苗映亮他眼底的阴郁。
在“迷迭香”的半年,就像一场浸在劣质酒精里的荒诞梦。
震耳欲聋的电子音浪持续轰炸,五光十色的镭射灯切割着浑浊的空气。
他穿着熨烫笔挺的白色衬衫,穿梭在迷醉的人群和昏暗的卡座之间。
包厢里永远充斥着甜腻的***气息。那些戴着硕大钻戒保养得宜的手,总会肆无忌惮地摸上他的大腿。
租住的隔断间永远拉着厚重的窗帘,床头柜上凌乱堆满了解酒药和止疼片。
周野无数次在宿醉的头痛中醒来,时常需要盯着手机屏幕辨认很久,才能确认那跳动的数字所代表的时间。
他知道自己变了,那些阴暗暴戾的念头,日夜啃噬着他的神经。
他开始跟夜店里结识的那群“兄弟”混在一起。
抽烟、酗酒、打牌赌钱……在乌烟瘴气的廉价出租屋或更隐蔽的场所,消磨掉一个个白天和黑夜。
当然,除了女人。
每当有人起哄拉他去“找点乐子”,或用下流语言调侃女性时,他总是沉默地别开脸。
久了,那群人便开始嘲笑他,“野哥,那三年把你关废了?硬不起来了?”
周野懒得解释,只是沉默地抽烟。
女人对他而言是穿肠毒药。
他这条烂命虽不值钱,也不想在同一个坑里,再摔第二次。
某个飘着冷雨的深夜,为了追讨一笔不大的赌债,他跟着“兄弟们”围堵了一个戴黑框眼镜的大学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