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浩的预感,很快就应验了。
下午,李渝所在的中文系篮球队,就接到了一份来自校队的“友谊赛”邀请函。
邀请函写得客客气气,说是为了促进院系间的交流,增进同学友谊。但落款处,校队队长陈子轩那龙飞凤舞的签名,却显得格外刺眼。
整个中文系都炸了。
谁不知道中文系是“和尚庙”,男生少得可怜,凑个篮球队都勉强,个个都是“文弱书生”,打起球来纯属娱乐。而校队,那可是陈子轩的地盘,里面个个都是身高马大、技术出众的体育特长生。
这哪里是友谊赛,这分明是单方面的屠杀,是chiluo裸的挑衅!
而且,所有人都知道,这场比赛,是冲着谁来的。
“李渝,这怎么办?接还是不接?”中文系篮球队的队长,一个戴着眼镜的瘦高个,愁眉苦脸地找到了李渝。
李渝捏着那份邀请函,指节因为用力而有些发白。
他知道,陈子轩这是在用他最擅长的方式,向自己宣战。
在学术上,他或许不敢再轻易挑战黄蓉。但在他最引以为傲的篮球场上,他要当着全校的面,把自己这个“情敌”踩在脚下,狠狠地羞辱。
如果他拒绝,那他就会坐实“懦夫”的名号,以后在学校里,再也抬不起头来。
如果他接受,以中文系球队的实力,下场只有一个——被血虐。到时候,他只会更丢人。
这是一个两难的死局。
“接了。”李渝深吸一口气,缓缓吐出两个字。
“啊?你疯了?”队长大惊失色,“我们上去,不就是给人家当人肉沙包吗?”
“不接,以后我们中文系的男生,在学校里就永远是‘手无缚鸡之力’的代名词。”李渝的眼神,变得异常坚定,“这一仗,就算输,也得站着输。不能让他看扁了!”
他的话,点燃了中文系男生们心中那点可怜的血性。
“对!渝哥说得对!干就完了!”
“输人不输阵!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!”
看着群情激奋的队友,李渝心中却是一片苦涩。他知道,光有血性是没用的,实力的差距,如同一道天堑。
晚上,回到公寓,李渝一言不发,情绪很是低落。
黄蓉早已从王浩那里听说了事情的来龙去脉。她看着李渝那副心事重重的样子,端了一杯泡好的蜂蜜水,递到他面前。
“怎么?被一个黄口小儿的激将法,就难住了?”她的声音,依旧清清淡淡。
李渝接过水杯,一口喝干,苦笑道:“我不是怕输,我是怕……给你丢人。”
他怕自己被陈子轩在球场上虐得体无完肤时,看台上的那些人,会用嘲笑的眼神看着黄蓉,说:“看,那就是女神选的小白脸,真没用。”', ''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