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名字叫良。
自我记事起,父亲便带着我走南闯北,行商为生。他曾说,这天下很大,江湖很广,有着许多壮阔的风景。
我向往着那些未曾见过的景像,梦想着有一天能成为游历天下的侠客,而不是困在商队的账簿里,算着铜钱过日子。
可天启六年的一场大爆炸,把我的梦炸得粉碎。
那天,我和父亲在京城看皮影戏。锣鼓喧天,白幕上的英雄正挥舞着刀剑,斩妖除魔。忽然,火光冲天,巨响震耳,整个世界被撕裂成碎片。
我醒来时,手里攥着的,是父亲断掉的手掌。
朝廷说这是“天灾”,可我知道,这是人祸。
赈灾的银子被太监贪了,流民被赶出城,饿死在荒野。
我成了孤儿,像条野狗一样活着,啃树皮、抢粮仓,最后落草为寇。
这个世道要么吃人,要么被吃。
我加入了盗匪,跟着舌头在山道上杀人越货。
他说我是“狼”,可我知道,我只是披着狼皮的羊。
不杀妇孺,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,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还是个人。
可舌头笑我,你杀了别人的丈夫、父亲,断了别人的生路,他们的妻儿又能活几天?
我抢过商旅的粮食,杀过反抗的汉子,砍下过老者的头颅……
我以为自己已经彻底成为了乱世里的一匹狼,为了活着,什么都做得出来。
直到后来,我接了人牙子的活,押送四个女娃去洛阳。她们中有一个叫满穗的哑巴,瘦得像根枯草,眼里却藏着刀。第一晚,她差点杀了我。
她不是哑巴。
她告诉我,她的姐姐被洛阳的“豚妖”吃了,她要报仇。我本该杀了她,可看着她那双眼睛,我下不了手。
原来,我连狼都当不成了。
满穗恨我,因为我杀了她父亲。她问我,你救了我,又杀了我爹,你到底算什么?
我答不上来。
我算什么?侠客?恶人?还是连畜生都不如的东西?
这世道吃人,我也跟着吃人。可满穗让我明白,吃人的不是世道,是人自己。
那一刻,我终于明白,真正的仇人不是某个恶人,而是这个世道……是王爷囤积粮食,是太监克扣赈灾银,是官兵抢走最后一粒米。
之后我加入了反军,推翻了洛阳的“豚妖”。可洛阳的城墙倒了,百姓依旧在挨饿。这世道依旧没变,只是换了一批吃人的人。
满穗找到了我,她问我:“后悔吗?”
后悔什么?后悔杀人?后悔活着?还是后悔没能早点看清这世道的真相?
我不知道……
但我知道,我已经不再是狼了,因为狼不会犹豫。我也不是羊,因为羊只会任人宰割……更没资格称自己为“侠”。
我只是……一个人。
有血有肉,会痛会哭,会为无辜者的死愧疚,会为满穗的恨而痛苦。
我不再为了生存而杀人,也不再为了赎罪而自毁。
我只是想活着,像个人一样活着。
哪怕这世道仍是地狱,我也要在这地狱里,守住最后一点良心。
因为,人之所以为人,不是因为能举起屠刀,而是因为……
还能放下。
时间回到现在。
孩子的哭喊声像刀子一样扎进良的耳朵。那个被堵着嘴的小女孩发出“呜呜“的悲鸣,眼泪鼻涕糊了一脸;稍大些的男孩拼命挣扎,换来的是更凶狠的耳光。
“妈的,晦气!“刀疤脸啐了一口,抡起棍子就要往男孩头上砸,“先把这小崽子打晕!“
良的脚步骤然停住。满穗感觉到他的手臂在剧烈颤抖,指甲深深掐进掌心,渗出丝丝血迹。
巷子另一头,李定国的脚步声越来越近,甲胄摩擦声清晰可闻。“仔细搜!特别是那些僻静巷子!“
良的喉咙发紧。
不能管……
李定国还在附近,官兵四处搜查,一旦闹出动静,他和满穗都会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