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梦瑶正在床上翻身,睡不着觉就格外敏感,听到一点儿动静,就连忙发问。
“没有的事儿。”
忽略她话里暧昧的指向,安琦探了探自己的额头,应该是没发热,那就是单纯有些着凉了?
翻出红糖块儿来,加到热水杯之中,问起了王梦瑶:“你去不去啊?”
“我也不知道,好犹豫,去的话,至少要请一天假的。”
王梦瑶有些拿不定主意,司徒雅说要休学就休学,还是休学结婚这种过分时髦的事儿,让人实在是有些佩服她的选择,太大胆了。
不过,她那个学校,不是贬低,大多数人都是在里面混日子的,最后拿个文凭了事,司徒雅自己也没有多看重的意思,早一年去学,晚一年去学,都是一样的。
“你呢?你要是陪我,咱们就去,反正司徒雅也说了是邀请咱们两个。”
司徒雅要结婚,邀请她们去当伴娘,理由就是自己没什么交好的朋友,难得她们两个合脾气,也很直白地说了,因为她们都是华大的学生,所以让她们来给她撑场面。
“我不太想去。”
安琦用勺子搅动红糖,水杯之中的水很快就成了暗红色,一股淡淡的药味儿弥漫出来,她皱了皱鼻子,从小到大,她都不太喜欢红糖的味道。
司徒雅是要从她家出嫁的,而司徒雅的家乡不在什么小山村之中,却也就是个小县城,距离还有点儿远,她们如果去给当伴娘,当天去当天回太赶了,几乎不太可能。
如果在外面过一晚的话,还不知道她们那里的婚俗是怎么样的,万一闹伴娘呢?
安琦觉得自己跟司徒雅的交情还没到那份儿上,不愿意去冒这种风险,但对王梦瑶,就不好说这个理由了。
一开始,王梦瑶就跟司徒雅比较聊得来。
“你说,她为什么这么着急结婚啊,也没几年,大学毕业再结婚不是更好吗?”
安琦不解。
作为女大学生,毫不夸张地说,对某些人来说,已经是人生阶层的最顶点了,以后说不定都要走下坡路,司徒雅又是明显不准备在未来事业上用心的那种混日子态度,那这么着急……是钓到金龟婿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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