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'陈法晴穿一件卡其色的长款风衣,脚踩一双黑色的粗跟瘦瘦靴,一头大波浪披散在肩头,既有职场丽人的干练得体又不失妙龄女郎的温婉娴静。
在公司楼下买了一杯咖啡,冬色渐浓的季节。
走在路上都有了冷意。
法晴双手握着暖暖的咖啡。
宋征约了她今晚吃饭。
突然手机响。
是钱爷爷的秘书,陈叔。
法晴是靠着钱爷爷的资助长大的。
某种意义上钱爷爷就是她的亲人。
法晴待长辈向来恭敬。
赶紧接听了电话。
“法晴小姐,老爷子今天想请您来家里吃顿便饭。”陈叔直抒来意。
“今天吗?”法晴抬头看看路边的餐厅,宋征一个星期之前就在打电话说要请她吃饭,她一直因为工作忙抽不开身,一推再推,终于定了今天,况且,这里是钱劲开的餐厅,她也想见见他了。“陈秘书,我晚点过去行吗?”
听出法晴迟疑的语气,陈秘书不紧不慢的补充道:“快入冬了,老爷子前两天的哮喘又犯了,这才刚好,所以想和您一起吃晚饭。”
“哮喘犯了?怎么没通知我呢!”法晴一听钱爷爷身体有恙,什么约定信用都抛诸脑后了,“好,我这就过去,爷爷想吃什么,我带点过去。”
“您带的老爷子都爱吃,他只要看见您就高兴。”
陈叔说的确实不假。
法晴自小就没见过自己的父母,她是爷爷养大的,爷爷说她的父母都是军人,为国捐躯,舍身大义。
只是,唯一的爷爷也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离她而去了。
钱爷爷是法晴亲爷爷的战友,他得知法晴家里的变故,带着钱劲一起去将年幼的法晴带回了他们的家。
钱爷爷最爱吃福里路德里居的酱肘子。
法晴特意绕了大半个城市,跑到城西的德里居去买了酱肘子。
钱爷爷最爱他家的肘子,钱劲最爱他家的大棒骨。
法晴还记得刚到钱家的时候,那时候福里居还没这么富丽堂皇的门面,是在钱家附近的一个路边摊,卖各种卤肉,钱爷爷开车带他们去买酱肘子,还给法晴买了两个猪蹄子,她还记得钱爷爷当年的原话:“给小晴晴多吃点胶原蛋白,补的水灵灵的,长大了嫁个金龟婿!”
钱劲在一旁吃醋:“老头子,你就偏心吧!我才是你亲孙子呢!”
“啊啊啊!给你也买个棒骨吃吃总行了吧!也补一补,省的长不高!”
“老头子!”
……
小时候的钱劲,身高总是他的逆鳞。
法晴快到别墅区的时候,宋征给她打电话,她才想起来又放了某人鸽子!!!
对着汽车的中控屏幕赶紧道歉:“宋征,真是对不起,我今天临时有点事,恐怕不能和你一起吃晚饭了……”
宋征坐在早已布置妥当的餐厅里,为自己极力争取,“法晴,我们好几天前就约定好了的,你先过来,就占用你十分钟,然后我陪你一起去处理你的事情,好吗?”。
宋征看着餐厅里的气球爱心拱门,心里慌乱,他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,好像错过今晚,他就要永远的错失她。
“……宋征,真的很抱歉,下次我请你吃饭,好吗?”法晴并不知晓宋征要向她告白的打算,只当这是一次朋友间的普通晚餐。
“我可以知道你有什么事情要去做吗?”那么重要。
电话里,可以明显听到宋征的失落。
“……我爷爷前两天哮喘犯了,今天想见见我。”
“一定得今天去吗?”
法晴说着已经看见了别墅区的大门。